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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配资公司 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25-02-23 22:26    点击次数:143

10大配资公司 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健全国资国企监督体系,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福建省厦门市对国资国企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多次围绕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市纪委监委实施“清风护企”工程,积极探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的方法路径,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扣监督重点开展“清风护企”行动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以占全省实体类国有企业三分之一的总资产,贡献了全省实体类国有企业超67%的营业收入和超43%的利润,在带动经济增长、保障社会运行、支撑城市发展战略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市纪委监委以“清风护企”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落实重大战略任务、融入服务城市建设上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着力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链条”压实监督责任。厦门市委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方案,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有力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国资委、各国有企业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定期会商、交换意见、座谈交流等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督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年一题”调研监督和“一企一单”专项整治,推动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步落实。

  坚持完善制度机制,“全覆盖”把准监督重点。围绕企业决策、物资采购、选人用人、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出台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相关意见、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国有企业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负面清单等多项规定,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制度体系。积极探索重大项目监督模式,在推进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建设过程中,建立“指挥部+属地纪委监委+国有企业纪委+专业监督员”的联合监督机制,出台立项审批核查、工程变更管理、履约评价办法等制度规范114项,实现了国有资本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高度统一。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开展“利用境外项目佣金中介费牟取私利”专项整治,围绕进口采购、转口业务、出口销售等佣金项目,推动7家国有企业建立15项境外佣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努力实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坚持紧盯防控重点,“全周期”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预警预防,以调研式监督为抓手,采取“边调研边整改边治理”方式,及时洞察风险进行源头治理。注重事前规范,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以关键岗位和业务流程等为重点,制定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防控机制。注重事中监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和问题提示函的作用,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等方式,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完善“智慧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建立风险岗位人员电子廉洁档案,推进“三重一大”决策、资金资产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等线上实时监督。注重严查严处,分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风腐同查同治机制,深挖细查“靠企吃企”等腐败问题,精准惩治“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聚焦国企领域腐败问题,共立案135件153人,涉案金额3.4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64亿元。

  坚持融合监督力量,“全系统”激发监督活力。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审巡纪”融合监督和企业职能部门“1+X”联合监督等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互通、力量联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通过问题线索集体研判、监督重点联动推进、整改结果会商联审等工作方法,推动各类监督实现贯通协调、同频共振。统筹巡察机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督组、国有企业纪委“四责协同”做好巡察整改,制定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整改评估“回头看”机制,推动17家市属国有企业高标准落实市委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加强异地投资监督管理,推动国贸控股集团打造城市协同监督平台,派出5个监督组轮流嵌入112家异地企业,建立定期会商、集体研判、专项报告、联合整改等机制,有效加强异地投资廉洁风险防控。

  坚持监督治理并举,“全方位”提升监督效能。全面堵塞制度漏洞,市纪委监委围绕工程招投标、异地投资等风险领域,国资委围绕资产监管、权力运行等监督重点,各企业围绕投资决策、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共完善制度机制120余项。制定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相关意见,每年3月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月”活动,打造具有国企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敢闯敢试干部免予追责,对受处分的干部做好回访工作、合理提出使用建议。扎实抓好以案促改促治,指导案发企业专题开展“清风行动”,常态化组织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逐级廉洁谈话等监督机制,不断净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把握新征程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任务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实践中准确把握这些原则要求,正确处理好“讲政治与讲效益”“强监督与促治理”“具体抓与统筹建”“原则性与灵活性”“严法纪与敢担当”这几对关系,推动监督体系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同向而行、相互促进。

  必须把握好讲政治与讲效益的关系,提升监督体系的政治性。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政治属性是根本属性,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关系,立足厦门城市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推进综合改革试点、两岸融合发展和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中心任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统筹履行好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

  必须把握好强监督与促治理的关系,提升监督体系的实效性。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必须不断健全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一企一单”抓问题整治,“一企一策”抓体系建设。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个案剖析与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缺失和监管漏洞,既为企业改革发展清淤排障,又找准加强企业治理的突破口,把“监督之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之治”的治理效能。

  必须把握好具体抓与统筹建的关系,提升监督体系的系统性。国有企业监督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系统思维,抓好贯通融合。要准确把握各类监督特点优势,既注重抓专责监督,更注重抓融合监督,一体推进任务部署、工作会商、整改落实等工作;既注重压实监督责任,更注重打破监督壁垒,在人员选派、信息互通、成果共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既注重严格监督程序,更注重贯通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室组企”“审巡纪”等联动监督机制,以系统集成、集约高效的高质量监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必须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提升监督体系的时代性。监督工作没有一劳永逸的体系架构,只有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及时调整斗争策略、创新工作方式,主动织密监督网络,才能做到既依法监督又善于监督。要紧跟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紧盯腐败问题隐形变异特征,在推动企业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防范化解风险上,开展专题调研、推进专项整治、提升专业规范,切实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必须把握好严法纪与敢担当的关系,提升监督体系的激励性。对国有企业严明法纪、严格监督,目的不是要把企业管死、把人困住,而是要通过立规矩、正风气,营造健康积极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要把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贯穿监督体系建设始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既严肃惩治腐败又激励担当作为,努力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良好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

  综合分析厦门国资国企领域案件查办、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和审计反馈等情况,当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还存在责任落实有偏差、统筹运行有梗阻、制度执行打折扣、履职能力有短板、考核评价不科学等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国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经济布局优化调整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系统整治、完善体制机制,为国有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清障护航。

  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推动监督主体履职尽责。着眼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政治生态定期分析报告、党委书记与班子集体廉政谈话、市纪委常委走访约谈等机制,适时讲形势、交任务、给抓手。着眼增强监督独立性权威性,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收归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制定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和基层纪检委员工作指引。着眼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建立企业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机制,制定约谈工作办法,将谈话情况专题报告市纪委监委,以工作形式的严肃性增强同级监督的实效性。着眼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指导企业科学组建审计委员会,探索“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第三方审计”工作机制,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异地投资等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定期开展纪审联动监督。

  进一步贯通监督机制,打通协同联动卡点堵点。完善横向联动机制,推动企业制定联合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建立职能部门监督成果直报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推进监督成果共享;细化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手册,明确移送范围、程序、时限要求,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反馈等工作。完善纵向贯通机制,建立上级党委委员列席下级党委会和下级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告制度,遇到重要情况,企业纪委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完善内外衔接机制,针对监督难点问题、重要问题线索、重大廉洁风险,建立集体研判和专题会商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统筹国资委、巡察机构、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国有企业做好“五方促改”工作。

  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精准监督权力规范运行。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一把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决策全程记录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记录报告、交流任职、在上级党委会述责述廉等制度。紧盯“关键事项”,细化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实施办法,将纪委列席会议作为刚性要求,对违反政策法规、履行决策程序不到位的坚决叫停。紧盯“关键领域”,由纪检监察、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组建专班,围绕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合同等定期督查,对非正常亏损企业、闲置资产处置、制度执行、基层权力运行等进行常态督查,严查围标串标、利益输送、跑冒滴漏等问题。紧盯“关键岗位”,会同组织部门出台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选任检查实施办法,对信访举报突出的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严肃纠治“近亲繁殖”“专业岗位不专业”等问题。

  进一步创新监督方法,推动监督检查常态落地。开展“嵌入式”监督,对照岗位职责,紧跟业务流程,梳理违纪违法问题表现和廉政风险点,及时修订防控措施和监督工作指引,把监督嵌入公司章程、岗位职责、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开展“协作式”监督,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协作运行机制,按照区域就近、领域相近原则10大配资公司,加强片区协作、交叉检查。开展“一线式”监督,分层分级开展调研监督,聚焦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与承包商、服务商、供应商等合作主体开展反向监督,推动力量统筹、查摆问题和整改验收一体落实。开展“数智化”监督,完善大数据监管平台,推动数据实时、准确、完整录入,充实监督模块、打通内外系统、强化数据管理、实施在线预警,运用数据碰撞、比对排除、筛查分析等方法,实现国资国企动态监管。(严志铭 作者系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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